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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吃的顺德人,这道“来自地狱的美食”不要轻易尝试!

顺德发布 2021-08-29

遇到危险马上“变身”

大家可别被它胖乎乎的可爱外表迷惑了!

剧毒的河豚鱼

分分钟让你丧命


河豚鱼(又称“巴鱼”、“鸡泡鱼”、“河鲀”)含有剧毒的河豚毒素,每年春、夏季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发季节。河豚毒素总结起来有三大特点:


毒性大

食用河豚鱼后易因中毒导致人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河豚毒素潜伏期一般为0.5~3小时,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中毒死亡率较高

毒性稳定

盐腌、太阳晒、煎、炒、烹、炸,火烧、碳烤、高压锅......就算使出看家本领,也难以破坏河豚鱼体内的河豚毒素结构


毒性分布复杂

河豚鱼体内毒素分布复杂,不同的河豚鱼体内毒素的分布也不同河豚鱼有120多个品种,有的河豚鱼内脏部分有剧毒,肌肉部分没毒;有的河豚鱼,连皮带肉全都有毒......普通群众难以辨别河豚鱼种类,因此不可随意食用河豚鱼!


每年春、夏季

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发季节

经营者和消费者请注意

以下这份提醒请收好!

▼▼▼


从合法渠道采购河豚鱼及其制品

河豚鱼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并公布的河豚鱼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



产品包装上附带可用于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禁止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

禁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非固定场所、养殖厂、家庭等场所违法经营和食用河豚鱼,违法从事加工、经营养殖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无合法资质的河豚鱼制品。若因误食河豚鱼及其制品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请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若你在商场超市、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发现存在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行为,请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顺德区市场监管
审校:林楚琪、岑炽晖、闵莘、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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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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