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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北大教授

请关注 浙大城市学院 2024-07-09



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原常务副校长吴志攀做客文明与传播讲堂,将北大课堂搬上城院讲台,为同学们带来题为《图像时代的法律与社会》的精彩讲座。文明与传播研究院院长俞虹教授主持讲座。



吴志攀教授身兼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与最高人民法院专家顾问等多重身份,其学术视野跨越法学界线,涉足金融学、艺术创作(漫画)及人工智能图像研究等多个领域,展现了跨界学者的风采。


讲座中,吴志攀教授不仅揭示了AI图像技术带来的“所见非实”新挑战,还深入探讨了AI图像版权的法律问题,以及中国法学界在此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此外,他提出了AI数字人技术应用引发的复杂法律与伦理问题,如真实性验证、劳动法规的调整需求,以及责任归属的界定。他强调,面对AI技术的飞速发展,法律界必须加快步伐,尽快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框架。




“所见不为实”的时代?




课堂开场,吴志攀现场向同学们展示了四张图片,其中只有一张图片是由摄影师所拍摄,其余三张均由计算机AI制作完成。他请现场同学们一起辨别,几乎没有同学能够准确、快速地分辨。AI图像的发展已然成为了图像时代的特征,但是此类“以假乱真”的图像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吴志攀分享道,“这导致了图像的真实性问题。AI制作的图像不具有真实的客观,是计算机生成的内容。”他认为,人类所拍摄的照片反映了客观的事实,而计算机生成的作品是否属于“事实”则值得我们思考,“眼见为实”的道理似乎在AI图像面前不再适用。


     吴志攀表示,有关图像真实性的探讨不仅是传媒界的热门话题,法律上更是如此。“你提供一个图像证据,需要在法庭上证明这是否是真实的证据。”提到这里,吴志攀向大家分享了AI制图在真实性方面引发争议的相关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AI图像真实性所带来的问题。




AI图像的版权之争?




除了有关AI图像真实性的探讨,AI图像的版权问题同样凸显出当今法律条例上的空缺。吴志攀提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3年一起版权纠纷判决案中,首次认定“AI文生图”具有版权性。而在美国,州法院在审理AI版权纠纷案件时,仍旧依据《1976年版权法》当中“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保护的基本要求”的条例,均不承认AI图像具有版权性。


我国对于AI图像版权的认定,目前在世界各国法院中尚属首例。吴志攀认为,此项判例扩展了《著作权法》中受保护“著作的范围”,并且有利于促进我国AI图像生成产业的发展。如今,AI与版权方面,产生了如何划定生成图像的受版权保护范围,如何评估生成图像的原创性等大量未解决的问题。因此,吴志攀强调处理AI图像案件还需要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




AI数字人上线?




AI图像仍存在大量悬而未决的问题,AI虚拟数字人却已然到来。吴志攀向大家介绍了AI数字人的基本类别,并举例了AI数字人在现实世界当中的运用,其中包括央视数字主播小C、万科集团总部的数字员工崔筱盼等。


数字人的出现大大降低了人才培养的投入,释放了人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吴志攀指出,数字人的出现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和AI图像一样,AI数字人产生的内容是否真实仍需打上问号。其次,数字人进入人类工作环境,可以持续不断地工作,这也大大冲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条例。此外,随着数字人技术的发展,数字人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人等问题该如何判定。吴志攀围绕这些问题和大家进行了现场讨论,并强调了相关人权与伦理的法律条例也需要及时更新。

讲座最后,吴志攀表示,AI产物的版权所属仍然没有相关的定论,但市场已然产生了大量的AI产品,一些生成者已经实现盈利,这对法律界已经带来极大的挑战。他强调,法治要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我们的认识也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步。

“文明与传播讲堂”是学校品牌讲座之一。学校每年举办各类讲座500余场,形成了城院大讲堂、劳模工匠大讲堂、墨香校园大讲堂、通识大讲堂、“师生同讲理想信念”系列讲座等讲座品牌,很好地拓展了师生视野、浓厚了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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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文明与传播研究院

今日编辑 / 程丹薇

责任编辑 / 张丹

审核 / 陈雯婕

终审 /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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