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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靖西将犯罪嫌疑人押解游街示众引起热议。
此前曾写过一篇关于此事的文章,点击下方链接可阅读。
《广西靖西,文革式的游街示众又复活了》
昨日,靖西市公安局及安宁乡政府回应:这是现场惩戒警示,是按要求处罚,没有不合适。
比游街示众更让人觉得可怕的是这些执法人员并未觉得不妥,没有不合适。比执法犯法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执迷不悟。都已经成为舆论焦点了还在坚持没有不合适,这是基层管理人员法治精神的淡薄。所以才会出现平度王丽那样的人。可以看得出,支持游街示众的群众基础还很强大。比执法犯法更恐怖的是还有这么多人支持,看了这些评论,我才明白,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很多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这个场面,知道这是上个世纪60年代的疯狂。只能感叹什么样的土壤开出什么样的花。如今土壤还在,开花就是迟早的事。我在本公众号的视频号里,也发了一条这样的视频。在微信的生态系统里,评论区就清醒得多。很多人觉得这是违法的事。是执法犯法,侮辱人格的事。看来微信生态和抖音生态里的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的人。对同一件事情,认知判若云泥。支持游街示众的人常说:边境防疫压力太大,协助偷渡经常会带来疫情,所以要重罚。反对游街示众的人觉得:按照法律程序,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但游街示众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今日因为违法游街示众,明日闯红灯是不是也可以游街示众?首先,这几个人游街示众的人只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经历法律的审判,没审判就先处罚,这是不合理的。这么多年的冤假错案触目惊心,万一有人是冤枉的呢?万一有人借机公报私仇呢?所以在审判前不可私自施加刑罚。其次,我国早已禁止游街示众,即使是死刑犯也早已禁止游街示众。偷渡传播疫情,所有人都是痛恨的,但这不能作为我们违背法治精神的借口,对于这些不法分子我们应该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其中并不包括游街示众。而游街示众就是违法行为。因为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明令即不可为,权力一旦被滥用,破坏力是毁灭性的。十年浩劫,殷鉴不远。历史不会重复,但总在押韵。法律量刑裁定用刑是极为严谨的,是需要有明文的法条去支撑的。法律不是私人手中的武器,也不是拿来让民众泄愤的。当被滥用公权力落到个人头上,对于任何个人来说都将是灭顶之灾。最后,今天允许游街示众,明天是不是就允许吊死在城门口示众?后天是不是就可以允许凌迟处死?大后天是不是就可以允许诛九族呢?
其实,法制就是这么崩坏的,法律本已禁止游街示众,你今天觉得因为防疫可以例外,明天又会觉得另一件事好像也可以例外,每天让一小步,久而久之,法律在哪?什么是法治?一切又都是人治了。所以,这次靖西搞的游街示众是违法行为,以违法来制裁违法,这是公权力的滥用,可怕!关键还有一群喝彩的,更可怕!题游街示众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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