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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杨锦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7-08-22 黔东南州政府


黔东南府任﹝2017﹞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锦春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标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树根同志任黔东南州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松同志任黔东南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金容同志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庆同志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邓明、周方超同志任黔东南州监察局正县级监察专员;

周茉同志任黔东南州审计局副调研员;

胡浩宇同志任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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