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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微腐败”试点:村里的钱 改由镇里管

2017-05-13 浦江发布

随着村级换届选举的顺利落幕,黄宅镇各行政村辖区内独立经济组织(自然村、生产队、居家养老中心等)公款私存、出纳会计一肩挑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

为此,黄宅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初拟《各行政村所属独立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细则》,并于5月4日召开资金管理试行细则研讨会,听取各村会计提出的问题建议,将管理细则加以完善。

5月8日,黄宅镇召开镇班子会议,一致通过了《各行政村所属独立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细则》。

会议强调:“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打基层‘微腐败’,是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黄宅镇要起到排头兵的作用,在全县率先开展各行政村所属独立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的改革”。

经过为期一周的调研摸底,镇分管领导带领“三资”办管理人员于5月12日在六联村村会议室召开了改革试点动员大会。

这次会议明确表示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监督权不会改变,改革是为了更好地保证集体财产的安全和规范化使用。

六联村将通过资产梳理、账目公示、资金归集等步骤,将村所属独立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生产队、居家养老中心等)纳入镇三资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为黄宅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改革提供“样板”。

下一步,黄宅镇将在六联村集体资金管理改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行政村所属独立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细则,并在全镇67个行政村逐步实施。

黄宅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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