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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关注☞ 成都市新都区泰兴小学校 2022-07-21



注意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

倡 议 书




遵/守/交/规 从/我/做/起




遵守交规

从我做起


尊敬的学生家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城市交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我们更加关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有道路和急剧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成矛盾凸显,为了给孩子们在上放学路上提供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发出如下倡议: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步行



1

引导孩子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上下学及平时外出游玩及活动时不要在马路上玩耍、嬉戏,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走,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或玩球玩玩具等;


2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超载、不酒后驾驶、不抢行不逆行、不随意掉头,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3

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后座只能附载一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


4

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自行车上下学;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并且要戴好安全头盔;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通过;


5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6

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遮阳伞、雨棚、挡风罩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


7

坚决抵制乘坐非法三、四轮车及非法营运车辆(含未经审批许可取得校车通行证的校车)。





驾驶机动车



1

出行前应及时掌握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适当绕行避开拥堵路段;


2

开车养成好习惯,上车就系安全带


3

在经过学校路段时,应仔细观察,减速慢行


4

停车时,应缩短停留时间,即停即走;禁止长时间停留或逗留,禁止在学校门前掉头。




希望广大家长朋友在参与交通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孩子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形象,助力孩子的健康成长。

孩子的安全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24小时报警(服务)电话

110028-8396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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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学校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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