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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珠区积分制入学温馨提示



关于参加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

温馨提示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以及《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规定,申请人凭积分可按规定为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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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府规〔2021〕7号)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 穗来穗规字〔2021〕1号)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有意参加2022年度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可于2022年4月1日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或调整)积分,确保申请积分制入学时已拥有核定积分。
申请人拥有核定积分,符合2022年海珠区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才能申请本年度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制入学的具体申请时间及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4月通过“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广州海珠发布”公布,敬请留意。 




编辑 | 魏玉莹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来源 | 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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