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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人体胎盘素入境需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

海关发布 2024-04-13

查获违规携带进境人体胎盘素注射液100支
11月25日,青岛胶东机场海关在对入境航班旅客行李进行机检查验时,在一名旅客行李物品中查获人体胎盘素注射剂2盒,共计100支,规格为2毫升每支。根据规定,人体胎盘素等生物制剂属于特殊物品,旅客携带入境需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并依法接受海关卫生检疫监管。

查获人体胎盘素注射液400支
近日,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1名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经进一步查验,查获该旅客违规携带入境人体胎盘素注射液8盒,共计400支。目前,该批人体胎盘素注射液已被海关暂扣。
查获人体胎盘素注射液400支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CT机检查验时,在1名旅客携带的行李箱中查获人体胎盘素注射液8盒,每盒5排,共50支,合计400支。人体胎盘素注射液提取自人体胎盘,属于特殊物品。根据规定,进出境特殊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卫生检疫监管,未经许可,禁止进出境。
查获50支人体胎盘素注射液
近日,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进行CT机检查验时,发现2名旅客的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共查获50支人体胎盘素注射液,每支容量2毫升,现场关员按规定将上述物品暂扣。

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关发布”

供稿/ 青岛、福州、北京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孙伟如、包滢晖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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