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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在城市地铁沿线的边缘人 | 二湘空间

空间作者 二湘的七维空间 2024年09月27日 07:30

 思想的碰撞   民声的回鸣

有品格  有良知  有深度  有温度


《开往春天的地铁》剧照‍‍‍‍


城市地铁沿线
文/马亿


我对城市和城市人建立起初步印象是有一个准确的“决定性瞬间”,当时大概在读小学二三年级,某天深夜,我一个人守在爸妈的房间里看了一部懵懵懂懂的电影。在后来不间断读书、升学的日子里,有很多年,我都在似有若无地寻找这部电影的名字。直到上大学,有一天我又梦到这电影的大致情节。而那时,电脑里已经有了搜索软件这种东西。感谢技术,让我靠着几个关键词很快就确认了这部在我脑海里持续放映了多年的电影——《开往春天的地铁》。电影的情节于我已经不再重要,甚至我不确定这情节是否经过我记忆的加工,反正大致讲的就是几个年轻男女在城市中生活,关于爱情和工作的一些事。况且电影最初真正吸引我的便不是故事,而是电影中故事发生的那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空间——地铁车厢。我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是地铁车厢里的热闹,乌泱泱的一大群人,推推搡搡挤进去,有的坐着,有的站着。在交通工具里还能站着,这是我第一次见到。


我出生是在村里,刚上小学那年家里就搬到了镇上,因此我对真正村里的生活没什么具体的印象。虽说是镇上,其实跟原来的村也就相隔几百米吧。但村和镇在当时来看,还是具有很大的差别。这差别首要就在门前的马路。以前在村里,想坐班车去县里得到镇上的汽车停靠点,但是搬到镇上,家门前就是马路,可以直接在家门口招手拦车。当然,我所说的这么一点细微的差别现在来看简直不值一提,但是在当时,是有一个质的区别。


一辆班车(类似小面包车)的座位数量是有限的,坐不了几个人,但也没人会站在班车里。拦住一辆车后,有座位即坐进去,没座位就等下一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情景。要说从镇上去县里,差不多半小时就到了,站一站其实也没什么,但就是没人站。倒回去想一下,一是当时坐班车去县里算是一件不大不小有点面子的事,而且基本没什么急事,等一趟也无所谓;二是站着的票价和坐着一样,太不划算了(也许不是?)。基于我当时这样匮乏的一种乡村生活经验,电影里这么多人匆匆忙忙挤进地铁,并且是站在里面,对我形成的冲击大致也就可以说得通了。

《开往春天的地铁》剧照‍‍‍‍‍


看完这部电影后,一个地方有没有地铁就变成了我心目中衡量这个地方能不能称之为“城市”的条件。多年后,我甚至在某些城市研究专家的话语里也听到过类似的说法,这个巧合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由于高考分数一般,我只能去本省一个靠长江的小城市读大学,这是我真正生活于其中的第一个城市。这里当然没有地铁,学校去城里的公交车线路也只有两三条,但是我在这里特别习惯,过得也很放松和舒服。肩上没有了应试教育的压力,忽然一下子可以随心所欲地放飞自己。本来是学计算机专业的我,就在这种百无赖聊的闲散中开始看上了各种小说和闲书。其效果就是我专业课挂了好几科,差一点毕不了业。另外一个好的效果是在大四的时候我就在比较知名的文学期刊上发表了两三篇小说,借着这稚嫩的几篇小说,我去了广州的出版社实习。广州是我生活的第一个有地铁的城市。


对于初出校园,且基本没有真正城市生活经验的我来说,广州就是一座迷宫,而地铁线路是最可靠的指引。我喜欢看着地铁窗玻璃上画着的整座城市线路分布图,似乎只有在这个图里,我才能看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跟公交车相比,地铁实在是有优势多多,只要算好时间,且能忍受拥挤,在有地铁的城市,很轻易就能做到不迟到。


出于经济和房屋舒适程度考量,地铁沿线是打工人最好的选择。而我更偏好地铁沿线的那最后几站。


在广州的几年,虽然几经搬家折腾,我主要还是住在广州5号线最后一站附近。几年后我到北京,直接沿着公司所在的地铁6号线找东住的地方,一直找到最后那几站。后来有一两年我不工作,全职写作,则搬到北京南边地铁4号线末尾几站。南边相对来说房租便宜很多。再然后又开始工作了,又住到地铁5号线最后一站。前年在天津买房子,则买在了当时天津地铁一号线的最后一站。总之,说是出于实际的经济状况考虑也好,说是无形中的心理因素作祟也好,城市地铁沿线,似乎变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模式。但细想,这种选择又带有某种生存的隐喻——想要融入,却总是只能在其边缘位置。某种程度来讲,看直播、打游戏,和在抖音、快手刷短视频占据绝大多数人的精力和时间的现时,在偌大的北京里,某间隔断房的次卧、吵闹的咖啡馆、甚至是城市中心公园的长椅上,还存在一种古怪的人,在见缝插针利用所剩不多的休息时间试图努力写出一篇小说,这也是一种边缘行为。


由于写作时间和空间(主要是心理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这几年来,我越来越体会到卡佛所说的那种写作状态,因为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可以坐在电脑前继续上次的写作,所以得一次写完一篇小说。在这种状态的催逼下,如果非要去追求古典的托尔斯泰式的恢弘,显然是非常困难的。手头的写作,无论篇幅或长或短,本质上,只具有一种写作“小品”的可能。或者说,比较好的一种状态,是把短篇小说往艺术化的方向去操作。


作者马亿


2019年是我北漂的第二年,当时我被这种“无论如何也就只能写写小短篇”的心理状态所折磨,硬是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强行弄出来了两个长篇小说的粗略大纲,并自我认可,觉得写出来效果肯定不差。在对工作不满和对写作长久渴望的冲动下,我裸辞在北京的郊区租房全职写作。大半年的时间,两个小说都写了出来,哪怕写完的时候我笑着觉得还挺垃圾的,但至少是完成了,只是篇幅比我预计的要短很多,一篇6万字,一篇10万字。但我终于突破了一点点,从大学开始练笔写小说算起,在此之前,我写过的最长的小说,单篇都没超过3万字。


就是在写这两个规划中的长篇小说的过程中,我非常明显地发现在北京生活给我带来的改变。北京这座城市的复杂性,我一直觉得“北京”跟“海洋”是同义词,不仅是因为它宏大、复杂、暗潮翻涌,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有肉眼可见的层状结构,无论你是做什么的都能在这里找到奇奇怪怪的同类人。一旦开始关注到“人”,可用于写作里的东西就太多了。


因为城市足够大,很多时候一个人上班、下班,走在路上,坐地铁,都是处于一种谁都不认识谁的“陌生”状态。而说完全陌生又不准确,在同一栋写字楼不同公司上班的年轻人,也许午后摸鱼在楼下花坛边抽烟的时候碰到了会点点头打个招呼;日常经常给自己送快递的小哥也许因为某种原因加了微信,才发现这小哥跟自己是老乡,干快递也没多久,突然某一天就结束北漂回家结婚或者干小买卖去了。


北京是最适合写“现实主义”题材小说的城市,只要你在北京真正生活过,你就一定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北京非常现实,而且它的前提就是现实的,每一个“北漂”都会不断地反问自己,北漂的意义和出路在哪里,是把北京当做一个短暂的过路的驿站,还是把在安居北京当做眼前追求的一种生活目的?北漂这种生活究竟要持续多久,持续到什么时候?歌手郝云有一首歌叫《活着》,和余华的名篇同名。这首歌里有几句歌词,大概能很好地说明这种状态:


慌慌张张 匆匆忙忙

为何生活总是这样

难道说我的理想

就是这样度过一生的时光


不卑不亢 不慌不忙

也许生活应该这样

难道说六十岁以后

再去寻找我想要的自由


我们仍旧在古希腊人开创的神话里打转儿,我们身后都有西西弗斯的影子。


前年在北师大读研期间,我幸运地获得了一项写作计划的资助,以我出生成长的长江中下游沿岸的鄂东小村镇为小说空间,以我自己为小说原型,创作一部中长篇小说。


在这之前,只有离开家乡才能看清家乡这种理论听得实在太多了,但在写这篇小说的过程中,我收获了挺多别样的感触。此前我的部分小说里虽然也出现了家乡的原型,但从未以此为主要的故事发生地,而且以少年视角来回看家乡,我也从未做过。为了准确地把握自己脑海里褪了很多颜色的家乡,我买了诸多参考书和各类资料,本地历史人物、大事纪、县志、地形、水系图,乡间童谣的准确唱法和多种儿童游戏的玩法规则,植物分布图,农作物、经济作物的农时及生长状态,等等。身处北京的我,在为写这篇想象中的小说做准备工作的过程中感觉很奇妙,我似乎对生长的小村镇有了更加清晰和立体的了解。但转念一想,这种了解又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而且很快,便从一种纸面移植到另一种纸面,成为我小说的一部分。


作者新书《游荡者》


我写过一个叫《游荡者》的中篇小说,小说的最开始,文本里的写作者是有野心的,他想要通过写作小说来对北京这座城市做出某种整体性的把握。但是后来他觉得无法完成,开始观察他的周围,合租室友的行迹、楼下马路花坛里植物的叶片、人群里的脸庞……最终他所完成的文本,当然跟他最初的设想截然不同,但也没有那么重要了。这种流动和寻找,既是主人公身体和心理的状态,也成为其写作的素材。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两千万人口的北京则有两千万种观看北京的方式,两千万种对城市的理解。无论是爱是怕,这城市都是此刻我们的寓身之所,是我城。



作者简介

马亿,1992年生于湖北浠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联办研究生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居北京。在《北京文学》《作家》《花城》《天涯》《芙蓉》等杂志发表小说50万字,被《小说月报》《长江文艺•好小说》等选载,获“紫金•人民文学之星”短篇小说佳作奖。著有小说集《游荡者》《理想人生》《亲爱的爸爸妈妈》,长篇小说《隐身者》。《游荡者》原发《青年文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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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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