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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王逝世100天后,疯抢5000亿遗产,17个儿女玩狠的了!!

悉尼星尚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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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号,去世了100多天后,赌王的5000亿遗产再起风云。


几位太太憋了这么久,还是按耐不住动手了,分家大戏拉开帷幕。



赌王长达98年的岁月中,何鸿燊家族的博彩帝国依然掌握3家持牌赌场,以及一家市值逾500亿港元的上市公司澳博控股。



终于前几天,原配一脉被爆极为凄凉,大房家仅剩何超贤和何超雄两个孩子!


媒体最近披露,赌王将高达16亿的浅水湾1号大宅留给了何超贤,而何超雄除了拿到了近9000万信托基金外,并没有掌握赌王家族的核心资产。



疫情过后,二房子女成了大赢家,独当一面成公司最大控股人。


二房蓝琼缨有五个孩子,大女儿何超琼接替赌王成信德集团接班人,三个女儿掌控信德集团一多半股份,市值约35亿!



低调的三房陈婉珍,最终拿到的遗产比一直高调出头的四房梁安琪还要多!


最新数据上显示,三房陈婉珍的子女虽然在赌王核心产业没有高管职位,但控股第一大股东澳门旅游娱乐公司15.81%股份。



而四房梁安琪子女均为90后,无法与在商场混迹多年的哥哥姐姐争夺财产,一直处于劣势。



最终的争夺遗产的结果,就要看之后公司重新选董事。


除了有实力的二房一家外,低调行事的三房也是大智之人,为子女夺得了宝贵财富。



其实对于遗产的争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重灾区”。


之前,澳洲也出现过一场最大遗产案,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去世后,围绕着其上千万遗产斗争正在酝酿,搞得全世界沸沸扬扬。




据报道,霍克的女儿,现年58岁的迪伦已经聘请了悉尼的家庭法专家团队Tiyce & Lawyer律师事务所来争夺财产。



分割的财产包括75万澳元,这份协议中不包括他们父亲的剩余财产,但包括在悉尼北部郊区1500万的海滨豪宅的收益等。



看来无论是中国还是澳洲,遗产问题都是个费心的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取得外国身份,跨境资产的配置、跨境财富传承也日趋获得关注。



一旦没有充分评估和考虑中澳跨境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很可能给后代埋下一场遗产争夺战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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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上海的李大泓跨境家事律师团队常年专注于处理涉外、跨境复杂家事案件(包括婚姻、继承等)。


拥有多位经验丰富的中国律师和澳洲律师,具备全面分析、处理中、澳家事法律问题的能力。从而为客户的跨境家事问题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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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李大泓律师团队

就经常出现的中澳遗产继承经典案例

给大家仔细分析!



上海CBD顶级老洋房遗产

我,能分得到么?






中澳经典案例分析

江老先生是移居澳洲的老华侨,长期在中澳两地经商办企业,由于赶上了中国近几十年的高速发展期,其身价也是随之一路上涨。除了名下公司外,其在中国、澳洲均配置了不少房产。

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其名下还留有两套位于上海CBD的老洋房,如今也已是价值近亿。


江老先生曾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中国籍)。移民澳洲后二婚并育有一子(澳洲籍)。
 
出于顾及父女感情,江老先生一直将上海的老洋房供女儿一家长期居住。


感觉身体每况愈下的江老先生于2015年在澳洲立下遗嘱,没过两年,江老先生在澳洲辞世。江老先生的遗嘱执行人将遗嘱内容通知了各继承人。


据该份遗嘱,江老先生中澳两地的主要房产和公司股权均留给了儿子和配偶,给女儿则仅留了一套上海郊区的商品房。女儿一家收到通知后,对遗嘱内容大失所望。

女儿不仅只能继承极小部分遗产,还要面临从CBD洋房搬离的局面啊。


面对此情此景,女儿拒绝配合遗嘱执行人的任何要求,拒绝承认江老先生的遗嘱。

还坚称中国的财产应当按照中国法律来办,国内的老洋房及其他房产及企业股权应该由其以及江老先生配偶和儿子三人平分。


同时,由于在《民法典》颁布之前,中国从来没有遗嘱执行人的概念,遗嘱执行人在中国的遗嘱继承工作也处处碰壁,加之女儿的不予配合。

整个继承程序陷入僵局。为此,原本和睦的家族,产生了剧烈的争执和矛盾。


由于是涉及中澳的跨境继承法律问题,

儿子找到了专门处理跨境家事的

李大泓律师团队寻求协助,

最终力挽狂澜解决问题!



接手案件后,律师团队对这起继承案件中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梳理:

对于跨境遗产(尤其涉及不动产和股权)的继承,由于境外遗嘱即使通过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境内暂无通畅的执行途径,为了使江老先生遗愿在中国境内同样得以落实,需要考虑在中国法院同步起诉解决。

另一方面,中国法院将如何理解和处理外国人在外国订立的遗嘱,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为了排除中国继承规则的干涉(即女儿一方所主张的遗产三等分法),需要向中国法院着重对以下问题,进行大量的说服工作。👇


 1、江老先生遗嘱应当适用澳洲法律而非中国法;

 2、这份遗嘱根据澳洲法律是合法有效性;

 3、根据澳洲法律的遗嘱继承规则,中国境内的遗产的分配方案;

 4、儿子身为澳洲公民,其继承房产和企业股权是否违反中国有关外资准入的限制。



最终,在该律师团队内中国律师和澳洲律师的协同努力下,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基本按照江老先生遗愿将中国境内主要财产判决给了儿子一方。

同时,在律师的建议和协助下,儿子与女儿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安排,同意女儿在老洋房内继续无偿居住,并进一步同意在明年中国《民法典》生效后,授予女儿“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最终以确保女儿
终身居住于老洋房内,
不受未来老洋房转卖的影响。
从而很大程度调和了家族内部矛盾!


中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制度大揭秘!






其实,中国和澳洲的法律都制定了法定继承规则和遗嘱继承规则。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若已订立合法有效遗嘱的,相关遗产优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反之,则将根据法定继承规则的继承顺位由顺位在先的继承人优先继承。

这些法律规则看似雷同
但即使细微的差别
都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后果!


以法定继承规则为例,按照中国的法定继承规则,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子女作为同一顺位继承人将同时有权参与遗产分配并各自获得等比例的遗产份额。


这种兼顾“三代同堂”的分配制度比较符合中国人的家庭观念。
 
相反,如按照澳洲的法定继承规则(Rule of Intestacy),父母被排至了第三顺位,只有当被继承人无配偶、无子女的情况下其父母才有继承权。👇


这样一来,按照澳洲规则,假设已婚子女发生意外身故,父母不仅白发人送黑发人,更可能面临“人财两失”的局面。


必看!

中澳的继承法律程序大盘点


如以上江老先生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由于中国长期以来没有遗产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制度。

这不仅导致在跨境继承时困难重重,即便在境内继承也需要由各继承人亲力亲为、互相协作,一旦针对任何一项财产的分配产生纠纷,则需要由继承人自行向法院起诉。




而尽管即将生效《民法典》首次确立了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但目前暂无更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出台,中国在继承上的国际接轨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澳洲,由于较为成熟的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的继承统一由经法院核准或任命的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

根据遗嘱内容或法定继承规则执行和分配,这不仅大大降低了继承人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产生纠纷的风险。

澳洲的继承程序大致如下👇

大揭秘!

中澳洲跨境继承时法律适用范围


讨论了那么多中澳的区别,那么怎么判断一个跨境继承到底该适用中国法律还是澳洲法律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已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对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归纳了几句速记口诀,大家可熟记于心,以备后用: 


 1、被继承人生前定居澳洲且遗产都在澳洲的,动产和不动产都适用澳洲法律。

 2、被继承人生前定居中国但遗产在澳洲的,动产适用中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澳洲法律。

3、被继承人生前定居澳洲但不动产在中国的,动产适用澳洲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法律。


而对于遗嘱继承的情况,由于同时涉及遗嘱形式合法性、遗嘱效力、遗嘱执行程序等问题,情况会更为复杂。

建议直接向专业处理跨境继承业务的律师进行咨询。


总之,位于上海的李大泓律师团队常年专注于处理因涉外、跨境问题引发的复杂家事案件(包括婚姻、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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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essi、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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