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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现就规范我市“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三、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各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含服务区)、出租车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等行为;各宾馆酒店、餐饮、停车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四、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来源: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

编辑:新闻宣传和应急处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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