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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柏拉图到马克思(二)——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灯塔

赵皓阳 大浪淘沙 2016-11-06


1从“羊吃人运动”到光荣革命


我们先从历史讲起。14、15世纪,欧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随着社会生产分工的不断扩大,欧洲逐渐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工业中心和以各自特产而著名的农业区,如英国的羊毛纺织业、尼德兰的造船业、佛兰德斯的呢绒产业等。按照我们教科书的解释,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攫取更大的利润,通过暴力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强占农民份地及公有地,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限制或取消原有的共同耕地权和畜牧权,把强占的土地圈占起来,变成私有的大牧场、大农场,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圈地运动”也称“羊吃人运动”。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或远走他乡,或到处流浪,陷于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些失地的农民纷纷进入城市,为新兴的工厂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同时大土地集约化生产也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需求、便于新技术的推广,羊吃人运动可以说是英国资本主义飞速发展的重要契机。从根本上说,羊吃人运动是一次资本的原始积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原始积累,是对外压榨殖民地资源、对内剥削底层人民同时进行的。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来的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经济实力增强了,自然就想获取更大的政治权力,这时候他们与旧贵族的冲突就愈演愈烈。这时英国出现了两组矛盾,底层劳动人民和剥削者的矛盾、新兴资产阶级和旧贵族的矛盾,这两组矛盾在内战时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1638年,苏格兰人民为了反抗查理一世的宗教迫害,举行起义。为了筹措军费,国王想让议会通过征税法案,议会不想通过国王的征税法案,还想通过限制国王权力的法律,于是就打起来咯。旧的封建贵族拥护国王,主要盘踞在农业发达的西北部地区;新贵族、新兴资产阶级、城市平民拥护议会,以资本主义工商业发达的东南部为根据地。内战中,清教徒克伦威尔和他的“铁骑军”表现出色,并被议会授权组建“新模范军”。随着议会军取得了马斯顿荒原、纳西比等战役的胜利,保王党被彻底击败。最终国王查理一世以叛国罪处死。

 

打败了国王和旧贵族,就是商量怎么分蛋糕了。除了克伦威尔和军队、议会、战败的保王党这三方主要势力,出现了一些代表下层人民的派别,如军队中的“平均派”(levellers)、农村的“掘地派”(diggers)。在克伦威尔的军队中,士兵以失地农民、工匠、破产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为主,他们参加内战的诉求不外乎获得土地或能够维持生活的经济地位,然而内战胜利,似乎贵族老爷们压根不打算对他们在圈地运动中强占的土地有啥说法,于是他们就抱起团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从平均派的一些小册子中可以看到他们的理念:“普通人同贵族是平等的。因为所有人都是生而平等并生而具有同样的天赋、自由和权利……在英国,最贫困的人可以作为最伟大的人而度过一生……”

 

“平均派”曾为穷人的普选权与议会发生过辩论,在当时,有选举权的人仅限于土地所有者,当时的议员是这样阐述这一制度的:“一个人要拥有选举权,必须在这个王国拥有一份永久性的固定利益,亦即在本质上不能取消或移动并成为经济和政治结构之永恒部分的那种利益。”这种“少数人的民主”或者“不把穷人当人的民主”是自由主义思想下非常重要的制度,我们在后文中还会详细阐述。平均派是这样反驳的:受法律支配的是人而不是利益,因此法律代表的也是人不是财产;政治权利不是财产,即使一个穷人也拥有他的“天赋权力”,而国家对于这种权利的保护义务并不亚于对于富人财产的保护义务

 

在“平均派”的推动下,新模范军中成立了军事委员会,并成功引起了高层军官的重视。结果保守主义者克伦威尔看了他们的理念和诉求之后吓了一跳,随即铁腕压下了这股思潮。

 

说了城市里的“平均派”再说一说农村中的“掘地派”,不要把他跟绝地武士搞混了。这些人试图占据公有土地或逃亡贵族土地,并把它们分给穷人。用他们的话说“任何人都不应成为骑在他人头上的贵族或地主,因为大帝乃是任由人类的儿女自由生活与其上的”。然而很悲伤的是这群心怀崇高理想的人闹出的风浪还没“平均派”大,旋即被当地县政府剿灭。

 

“平均派”们注定是要失败的,首先他们除了一些理论、口号、辩论、结社之外,并没有提出行之有效可操作的方案和计划,其次军队中军官们就压根不赞成他们的口号,更别提议会和旧贵族了。根本上讲,这时候的无产阶级压根就没有形成阶级认同感和斗争自觉性,差不多还停留在中国封建农民起义“均贫富”那个水平,讲道理嘛,这个时候连资产阶级才不是刚刚执政嘛,马克思一百多年之后才出生呢。所以说啊,除了个人的努力,还要考虑历史发展的进程。不过必须要承认他们思想在那个年代的进步意义。

 

这些略带混乱、并未成体系的思想和诉求可以集中见于托马斯·莫尔爵士的著作《乌托邦》。作者在书中集中表达了对当时贪得无厌社会的厌恶,和对下层劳动人民的同情。纵使当时严刑峻法,但是对于高犯罪率依然于事无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犯罪乃是谋生的唯一手段,你除了在逼良为娼后对他们进行惩罚以外还能干什么呢?”富人“奇装异服,狂饮闹宴,穷奢极欲,放荡不羁。”穷人参加了战争,然而战争结束依然无法获得自己的土地:“羊是温顺的动物,在英国这个奇异的国度里,羊能吃人。”而政府对此视而不见,“反而在法律上玩弄卑鄙手段以横征暴敛,并推行险恶的战争和政府计划”。

 

对于克伦威尔、军队高层和议会老爷们的态度,参加新模范军的失地农民和破产手工业者感觉受到了欺骗,在克伦威尔独裁期间,爆发了多次的农民起义、下层军官暴动以及保王党的反扑。但是资产阶级毕竟处在上升期,实力还是非常强劲的,克伦威尔成功的镇压了这些起义、暴动,平定了爱尔兰、苏格兰,还在对外战争中三次击败荷兰,大不列颠帝国正式成为了海上霸主。我们说过,当时的无产阶级没有一个指导思想和斗争纲领,但是这时候的资产阶级是有的,而且是生命力非常强大战斗力非常彪悍的纲领,这就是本文所要讲的主题。

 

托马斯·霍布斯,英国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在哲学上,他构建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基本框架,在政治学上,构建了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霍布斯是一位保王党、专制政府的支持者,内战期间他为支持他热爱的国王陛下构建了相当完备的理论学说,然而他的学说却深为保王党所唾弃,国王的亲信克拉伦敦认为霍布斯甚至和克伦威尔一样危险,他的学说是“诸项邪恶原则之根”。在保王派失败之后,甚至有人想刺杀身居巴黎的霍布斯,他不得不向新成立的革命政府申请庇护,最终在表示归顺后,他被允许在伦敦的福特巷过着隐居的生活,杳无音讯的度过了余生。那么霍布斯究竟提出了一个怎样有趣的思想呢,容我们慢慢道来。




2自由主义


首先来看霍布斯的哲学推导: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的霍布斯认为,实体存在于物体的运动之中,而这种运动通过感觉器官传递至中枢神经系统——随着生命运动的加剧或受抑,人们就会出现两种原始的感觉:欲望和反感——追求欲望避免反感是人类的基本诉求,后来被演绎为“苦-乐动机论”——这种趋利避害、支配一切行为的生命原则是自我保护——人类可以通过理性来达到自我保护,理性命令可以指导人类“构想一种反自然的解决办法”——人类如何自我保护呢,就是追求权力/力量(包括财富、地位、名望、荣誉等等),它们帮助人类远离“反感”的侵害——为了自我保护,个人把自然权利转让出来组成政府

 

那我们可以根据霍布斯的哲学推到得出结论:在政府成立之前,个人是拥有“自然权利”的,而政府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人们让渡了其“自然权利”。这里的自然权利是指人们在“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下所拥有的权力,早在霍布斯之前,就有思想家把它提炼为“自然法”。关于“自然法”的定义比较宽泛,斯宾诺莎在《政治论》一书中将自然权利直接等同于自然法,他主张“把自然权利视为据以产生万物的自然法则或自然规律,亦即自然力本身。而在霍布斯哲学体系里“自然法”就是“理性的命令”,是一种客观规律。自然状态中的权利拥有来自自然法的保障。人们根据自然法行使权利,自然法维护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的权利不受来自他人的任意干涉和侵犯。

 

我们说到这里先放一下霍布斯,该请另一位主角登场了。洛克以霍布斯的哲学体系为基础,进行了如下提炼:人类的自然权利是权力的基础和来源,人们通过让渡自己的权利组成政府统一行使权力,自然权利因而成为政府权力合法性的来源,而政府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这一条就让当时嗷嗷待哺饥渴难耐的新兴资产阶级欢呼雀跃了:这就是我们要找的理论啊!洛克认为,人们转让的自然权利是有限的,转让的权利不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而仅仅转让人们执行自然法的权利(权力),即裁判自身案件、惩罚犯罪以及向罪犯索赔等权利,这些权利就构成了政府的政治权力

 

洛克进一步引申,自然权利包括什么呢:生命、自由、财产。尤其是这个财产权,完完全全的挠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痒痒肉,他们已经不是欢呼雀跃了,已经是顶礼膜拜了:卧槽大兄弟,我们钦定了就是你了。洛克也因此被奉为自由主义的祖师爷。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有权从大自然中获取生活资料,财产是共有的。但是随着历史向前发展,私有制产生了,人们对于其身体劳动“嵌入”的东西具有一种自然权利。比如说我在土地上耕作,那么我的劳动施加于土地,我就“合法”的占有了这个公有土地。洛克指出,私有财产权利是因为人通过劳动二八所谓的个人人格扩展至他所生产的物品而产生的。人们通过劳动,把自己的内在能量消耗在这些物品上,就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就是私有制的合法性

 

————但是我们要注意一下,洛克关于私有财产的逻辑有一个漏洞。洛克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基础,认为生命、财产、自由是人类的自然权利,但是他在解释私有权产生的时候,承认了私有制是由公有制发展而来的,这就意味着公有制是一种人类更加“自然”的状态,既然可以把私有制归于自然法,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就不属于自然法呢。其实相比于霍布斯一步一个脚印的哲学构造,洛克的理论体系还是有不少漏洞的,一直以来都被批评家所诟病(例如之后自由主义者领军人物之一大卫·休谟就彻底抛弃了洛克哲学的内在结构),用美国政治思想史大师乔治·萨拜因的话说:“洛克固然在人情上胜出,但是霍布斯在逻辑上更胜一筹。”

 

不过我们要明白,哲学讨论是一个层面,资产阶级选择自己的指导思想又是一个层面,政治家们制定政策又是另一个层面——肯定就是哪些有利于自己选哪些了。私有财产合法性至高无上的地位对于新兴资产阶级说多重要都不为过。同时资产阶级政客们还利用洛克的思想打压穷人:穷人没有土地,没有在土地上施加劳动,没有房屋财产,所以对这个国家没有利益相关,所以他们没有选举权;印第安人只在土地上放牧,不是耕种,没有“施加劳动”,所以美洲的土地不属于他们,殖民者们占有土地、驱赶印第安人合情合法合理。看嘛这是多么流氓的逻辑,讲道理的话你们说印第安人不种地所以不具备财产合法性,那你们贩卖黑奴直接剥夺人自由权怎么说嘛。不过这些人肯定不讲道理的,真要讲道理的话穷人为啥没土地,还不是圈地运动都被圈了去嘛。

 

不过还是那句话,那个时代资本主义处在蓬勃发展的上升期,那是属于他们的时代,而洛克,毫无疑问,就是资产阶级政治理想的代言人。自由主义政治家们把洛克的观点高度提炼,喊出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口号之一:“天赋人权”。注意这个“天”可不是上帝,是自然法、是理性命令、是客观规律、是既定事实、是人类之所以为人的前提条件,是“存天理去人欲”的“天理”。这一强有力的思想在西欧和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大放光彩,其战斗力不比火药、大炮、骑兵要差,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无一不体现着这一思想的光辉。比如美国独立宣言那句著名的话:“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杰斐逊就是洛克的忠实信徒,他的名言:“政府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和实现人所享有的各种不可剥夺的权利。”

 

说了这么多洛克,我们在回去说说可怜的老实人霍布斯。他自己构建的哲学基础,推导出了与洛克截然相反的结论。霍布斯从“人性本恶”的角度出发,认为

 

对于转让权利这一点,洛克认为不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然而霍布斯观点是,人们将自然状态中享有的全部自然权利都转让给了主权者,只留下保留生命权,每个人自我保护的权利也一并交给主权者,而且这些权利一旦转让出去就不能再收回到人们手中,主权者应当享有绝对的完全的权力,而成为一个国家中的“活的上帝”。

 

所以看起来有点好笑,霍布斯废了这么大力气构建了自然权利、人民自由的哲学基础,得出的结论竟然是让渡这些权利与君主,构建一个类似马基雅维利强权专制得概念。就我们来看还是怎么看怎么别扭对吧,按理说得出洛克的结论应该是顺理成章的。这样说实在是有点“强行”得意思,所以说霍布斯对于国王绝对是真爱。

 

霍布斯的著作叫《利维坦》,利维坦是《星际争霸2》战役中的虫族终极空军单位,当然霍布斯没玩过星际2,这个利维坦来自希伯来神话,是一种象征邪恶的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在霍布斯看来,国家就像一个伟大的巨人或怪物(利维坦)一般,强权、专治、无往不利:“主权是它的灵魂,官员是它的关节,奖惩是它的神经,财富是它的实利,安全是它的事业,顾问是它的记忆,公平法律是它的理智,和平是它的健康,动乱是它的疾病,而内战则是它的死亡。”人民一旦把权利让渡于君主,就要完全服从君主,让君主代领自己走向理性社会、走向福利最大化。

 

不过保王党还是有明眼人啊,就像上一节说的,国王的亲信一看霍布斯得理论就觉得不对劲,转而一想就发现了其危险性:明显你这个逻辑应该得出另一个结论嘛。可怜的霍布斯报君无门,甚至还没保王党追杀,不得已向他反对的革命政府申请庇护,隐姓埋名度过余生。反观用了他逻辑体系的洛克,被封为“自由主义思想”的教父,大红大紫风光无限。哭晕在厕所。

 

同时洛克还有一点退步,根据霍布斯的“自然-理性”向前推导,提出了上帝给予人类理性,自然法是上帝的意志的观点。不过像洛克啊、康德啊、卢梭啊这些大思想家的理论体系中,“上帝”这种形象基本都是一种礼节性的存在,就是有他没他根本不影响我的哲学体系构建。一来他们所处时代局限性决定的,二来引入“上帝”做一个吉祥物,有利于减少来自教会的阻力,有助于他们思想更广泛的传播(康德点了二十个赞)。我已经看透了,他们的路数基本都是这样的:按照自己的逻辑体系、哲学体系该怎么讲怎么讲,一层一层按部就班的往上推演,等推到最高那一层,再扣个帽子——这是上帝的意志,这是上帝决定的。一点都不真诚的套路。毕竟像霍布斯这样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说出这种话还是需要勇气的。不过哲学和科学每前进一步,神学都将失去它的领地,洛克自由主义思想“自然法”的核心观念跟上帝也没多少关系,早在霍布斯之前,英国思想家格劳秀斯就指出:自然法不需要上帝。不过哲学讨论归哲学讨论,政治家们不管这些,不管洛克的思想有多少漏洞,只要能为我所用就可以拿来用,而自由主义思想也确实成为了资本主义席卷全球最犀利的武器。

 

虽然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的落脚点是一个专制集权的政府,但是其完备的哲学构建和严密的逻辑体系深刻影响到之后的政治和道德思想的历史,其作为自由主义思想的根基,至今仍在整个世界散发光芒。

 

从古典自由主义发展出两条主要脉络,一个是从洛克开始,经休谟到卢梭和康德的契约主义传统;另一个是从边沁、密尔到西季威克的功利主义的幸福最大化传统。可以看到,无论是这种社会契约/同意的思想,还是“快乐-痛苦”最大化的功利主义思想,都是以霍布斯的理论体系为源头的。然而很遗憾,这就是典型的只考虑了个人努力,没有考虑历史进程的表现。

 

除了自由主义的思想根基,霍布斯的唯物主义观点同样影响深远。她提出一个革命性的理念:自然界乃是一个纯粹的机械系统,期间发生的一切都可以根据彼此相关的物体的唯一兵役几何学般的精准方式加以解释。伽利略对此的评价说:“霍布斯在一个旧课题中产生出了一种新科学。”

 

另外还有一点,霍布斯、洛克等人所谓的自然状态,往往被看作是理论家们为构建其理论大厦而预设的理论前提,而非真实的历史状态。人类在步入政治社会之前到底处于什么样的自然状态历史学家的研究和解释并不影响政治家和哲学家自洽的逻辑,这玩意说白了还是只要有人信你就行。总之,自然状态不具有历史性特点,而仅仅作为一种理论假设而存在,是为哲学推理服务的。

 

文科这种东西,从来都是“言之有理即可”,只要你的哲学体系构建完整、逻辑推到正确,大家认可就行。说白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就是:这个时代出现了这种观点,是因为这个时代需要这种观点,这是客观现实决定的。

 

说完了自由主义的政治观,再来说说自由主义经济观。最著名的理论莫过于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理论,那只“看不见的手”。这个大家都熟悉的很了,我就简略写一写。斯密从霍布斯的“人本自私”的观点出发,认为每个人都能理性的追逐自己的利益以达到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自由市场是最有效率的,我们需要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不被干涉。

 

根据自由主义的思想,斯密认为政府的权力只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护国家安全不受侵犯;第二,保证国民生命、自由、财产安全不受其他人的侵犯和压迫;第三,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包括教育等。

 

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自由主义者们都坚持一个“弱政府”的概念。认为政府的目的有且仅限于保证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权,任何这个范畴之外的政府的职能都是他们所反对的。

 

在法律上,原旨自由主义者们反对家长式立法,即制订了让人们自己保护自己的法律,比如坐车一定要系安全带,自由主义者认为虽然系上安全带确实可以保护安全,但是不是要系取决于他们自己。我作为一个独立的自由人应当有我自由选择的权利,国家或者政府不可以用法律来强制我们系上安全带,因为这是一种强迫。换句话说我想作死也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没有侵害别人的自由和基本权利,所以不应有家长式的立法。

 

在经济上,原旨自由主义者们反对税收,认为这是对私有财产的侵犯,是与自由主义宗旨相悖的。因为按照洛克的观点,人民转让权利成为政府,是不包括转让财产权的。税收,以及任何为了再分配贫富之间收入财产的政策,在自由主义者看来都是一种强迫的行为。他们认为通过税收来救济穷人这是对有钱人的一种偷窃行为,我可以自愿的来捐钱帮助穷人,但是不能国家强迫我。等到了诺齐克这一代的自由主义者,开始一定限度的接受税收,这也使他们和无政府主义者划清了接线,他们认可为了大众的需要而收取的少量税收,像国防,治安,认可契约效力及财产权的司法系统,但依然反对通过税收建立福利系统或减少贫困差距。比如哈耶克的那个著名观点:任何企图带来更大的经济平等的尝试都注定具有压迫性,并且对一个自由的社会是有害的

 

在政治上,原旨自由主义者们反对任何道德立法,反对任何通过“控制”的政策维护国家的道德氛围。同时自由主义政治家们不认可穷人的选举权,这一点的理论基础就是洛克财产权的思想。英国内战胜利后,无论是军官还是议员,都认为让这些底层的“泥腿子”获得选举权会危机财产安全并使国家陷入无政府主义的状态。

 

在道德观上,自由主义者们有这一套评价体系:财富的初始拥有正当性和财产转移的正当性。意思就是如果你获取的财富来源于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或者继承于你的亲属,那么就是正当的;你在一个健康的市场上通过交换获益,只要符合交易原则,双方自愿,那么就是正当的。两个条件都满足,那这样的财富分配就是公平的。反之亦然。政府没有权力通过征收有能力获得高财富人的税,来救助穷人,这在自由主义者们看来是非正义的。出于同样的理由,原旨自由主义者反对最低工资制度,用弗里德曼的话讲:“政府没有权力组织雇主给工人们支付他们乐意接受的任何工资——无论它有多低”

 

如果政府不通过税收来保护最贫困无法生活下去的人口,那么,社会就需要更多钱来雇用警察避免犯罪或其他跟恶性的事故,这二者必选其一,这样一来,就会抽走更多的税来提供你这家伙所说的政府必须提供的事情。然而自由主义者的选择是,我宁愿自己购买安全,而非去交税。



(截图来源:TED演讲《贫穷的根源》)



3自由主义的“叛徒”


在19世纪初,各个国家的资产阶级都涌现出了相当数量的政治改革先锋,自由主义思想家们的设想被他们一一落实为了政策。比如将自由贸易确定为国策,调整关税,废除《谷物法》等等。资产阶级举起了自由主义的大旗,度过了几十年的快乐时光。但是慢慢人们发现,单纯的自由主义“弱政府”的设定,并不能促进国家很好的发展,相反很多社会问题都浮现了出来,比如说贫富差距、环境问题、生产安全问题等等。

乔治·萨拜因在其著作中记录到:“1841年,受命调查煤矿产业的皇家委员会所提出的报告,整个英国都对它所揭露出来的煤矿里发生的种种野蛮景象感到震惊:煤矿主雇佣妇女和儿童,工时之长达到了残酷的程度,没有安全设施,卫生条件令人作呕和道德状况普遍堪忧……”关于工人阶级的状况我们在讲马克思的时候还会详细的讲。除此之外还有环境问题——伦敦“雾都”的称号被叫了将近两百年,泰晤士河变成了一条黑黝黝的排污臭水沟;食品安全就更不用说了,“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产阶级都敢上绞刑架别说弄点毒食品了,不是有个故事么,到了二十世纪初罗斯福总统一边吃饭一边听美国的食品安全调查报告,听完了把早晨吃的香肠全吐出来了;犯罪率飙升,像狄更斯的《双城记》里写的,偷一个面包就会被砍手,偷一百英镑就要上绞刑架,这样的严刑峻法都不能组织伦敦人民前仆后继的犯罪——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要么饿死,要么铤而走险,反正最差结果也不会比饿死差了。于是人们就开始反思了,这样种种社会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太过于对资本家放任自由了,这样一来不只是下层人民利益受损,所有人都会为此付出代价。于是自由主义历史上第二重要的伟大思想家约翰·密尔横空出世了。

 

密尔认为,很有必要探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个人自由和政府权力范围的问题。因为目前来看,按照目前自由主义者政策规划,国家已经不能很良好的运转了。政治自由主义者认为只要放任自由就可以达到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只要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经济就会毫无问题的快速发展下去,被一次次的社会动荡和经济危机打脸了。在其著作《论自由》中,密尔指出,书的主题不是讨论所谓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

 

为了寻找个人自由的合理范围,密尔把人的行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行为只涉及本人,另一部分涉及他人。因此,密尔认为,只要不侵害他人权益,个人有任何行动的自由;但是对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无论是赔偿还是接受法律的制裁。密尔指出: “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里,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同时他也认为: “那些商贩之利于促进纵饮烈酒倒是一椿真正的祸害,这就使得国家有理由来对他们加以限制并要求保证。”——这两段话可以看出来他对“自由”的保留程度是多高的。

 


约翰·密尔创作了划时代作品《论自由》,这是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全书中心论题有三个:

 

(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2)论个性自由;

(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

 

其实约翰密尔非常鸡贼,书的题目是叫《论自由》(On Liberty),其实核心讲的是有哪些“自由”需要被限制,明确定义了自由的边界。也正是因为此,“修正自由主义者”约翰·密尔,被那些“原旨自由主义者”视为“叛徒”。这点小把戏没有逃过大师严复的眼睛,他在翻译《论自由》的时候,将题目定为《群己权界论》。仔细品味一下这个题目,才是完完全全的领悟了该书的精髓,真是让人击节赞叹,由衷佩服。

 

同时密尔将人道主义重新引入自由主义的体系,即便是最激进的原旨自由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人道主义某种意义上讲是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密尔认为,研究自由、讨论自由、行为自由以及自我控制道德判断,本质就是善,而不是为了某种远大的目的。按照密尔的理论,他支持的许多“控制”远远超过了自由主义的逻辑范畴,许多都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的。后世的研究者们分析,密尔许多政治、经济、社会的哲学观点,实际上是以他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种种不公平现象的义愤填膺为基础的,他最重要的洞见是直觉性的,虽然凸显了他高尚道德认知和深刻觉悟,但是就和洛克的思想一样,在严密的哲学逻辑推导上存在瑕疵。

 

以约翰·密尔为界,出现了与古典自由主义相区别的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之“新”在于它强调国家干预、扩大政府职能而对古典自由主义做了较大的修改,其仍为“自由主义”在于它依然是按照霍布斯和洛克搭建的哲学体系衍伸的,同时坚决维护和发展个人自由。新自由主义对当时欧美政府的决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约翰·密尔等新自由主义者明确地指出:如果自由主义不想失去公众,那么它就必须做出改变,这样自由主义才能称得上是一种社会哲学,而不是某个特殊利益集团的意识形态。事实上,法律、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在努力符合时代的要求的。根据边沁功利主义学说,英国颁布了《贫困法》,包括一些对最贫困人民的救济方案;授予一部分工人阶级选举权(注意只是一部分,真正的普选权要到宪章运动);通过教育医疗改革方案,将更多的财政用于公共教育;还有相当数量的商业、工业规章体系等等。

 

另一位从古典自由主义过渡到新自由主义阶段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格林。他在自由主义学说史上第一次提出并论证了强化国家权力、扩大政府职能的“积极国家”的思想阶段。格林认为,任何社会成员的行动必须受到道德责任的指导和制约。在一个有道德的社会,个人对自由的要求应该根据社会的利益,要进行自我限制。他在1881年所做的《关于自由立法和契约自由》的演讲中,对自由的意义做了新的解释,支持改放任式的自由为政府干涉式的自由,在自由主义者中“冒天下之大不韪”首次明确支持政府干预权利的观点,从而奠定了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的思想基础。但是这在原旨自由主义者看来,可谓是大逆不道。然而历史要求自由主义进行这些变革,否则它就会当做一个过时的思想被抛弃。在格林之后,凯恩斯主义、罗斯福新政、贝弗里奇计划以及“福利国家”理论都是新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

 

理性的自由主义者们都发现了这种辩证法:只有有限度的自由才能保证自由,每个人都无限的自由等于没有自由。卢梭有一句人所熟知的名言: “人生而自由,却无时不在枷锁中。”

 

古典自由主义的出发点是个人让渡权利成为政府权力,而让渡权利的目的就是让政府保护人民权利,他们强调国家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威胁,力图以种种手段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个人自由。而新自由主义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主张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认为国家除了要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也要主动地为个人自由的发展创造条件,要主动地排除妨害自由发展的因素,积极推进社会公共福利的发展。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从密尔到格林对自由主义的“背叛”,适应了资本主义由自由市场经济向垄断市场经济的过渡趋势,是“考虑到了历史发展趋势”的思想成果,自然会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



4自由主义的而批判


自由主义比较明显的黑点,比如说穷人没有选举权啊、对殖民地的压迫掠夺啊,这个我们都懂,就连自由主义学者们,往往都觉得那些政治家们拿着自己的理论胡搞乱搞,他们也在不断地进行自我批评。比如美国20世纪政治哲学家麦克弗森指出:洛克的自由主义理论本质上是有产者的理论。他说,人们习惯于从洛克的政治思想中读出很多自由主义民主的假设,如基于同意的政府、多数统治,等等,但这些都是误读,因为这些假设都属于后来的时代,而不属于洛克所生活的17世纪的英国。麦克弗森继续分析,洛克强调了多数统治的原则,但他这里所说的大多数不包括人数占一半以上的无产者,是指有一定财产同时拥有完全公民身份和完整的政治权利的有产者,多数统治的本质是有产者的多数统治。处于统治地位的永远是有产的少数,而占人口多数的劳动阶级只能被迫接受永久被统治的“正义状态”。

 

再比如诺齐克提出的财富正义两原则:来源是否合理,交易是否自愿,就算诺齐克本人也承认,判断经济领域各个行业的第一桶金是否干净并非易事。今天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上几代人通过强夺、偷盗或欺骗非法所得呢?——其实这些学者们脸皮都薄,西方殖民者屠杀印第安人、黑奴贸易种种的罪行还没过去个一二百年,他们就算不好意思提也没脸去洗地。但毕竟屁股坐在那里是不一样的,就像马克思就敢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资本的原始积累啊,那是血淋淋的。

 

我们主要说说对于自由主义最为著名的批判者——马克思。

 

比如对于自由主义者“劳动者自愿与资本家签订合同,被剥削无可厚非”的观点,马克思做出了针对性的反驳:表面上看劳动者是签订合同“合法”的把自己卖出去,然而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地位完全不对等,在一个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在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相对人口过剩的条件下,劳动者们为了活下去,必须接受被剥削——要么被这个资本家剥削,要么被那个资本家剥削——这是他们唯一选择的自由。杰拉德·温斯坦莱在其著作《自由的法律》中一针见血的指出:一切奴役的根源就是贫困。

 

马克思认为,自由主义的自由,是有限度的自由,是小范围的自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工人阶级没有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只有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因此根本就谈不上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产阶级的自由,没有被剥削者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

 

马克思早年深受自由主义文化思想的影响,他初期的作品都可以看到自由主义哲学打下的烙印,不过他还是很快的发展出了自己的一套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第一次把,自由(freedom)上升到了解放(liberty)的高度。马克思认为,人民的权利从来不是天生的,而是要靠不断斗争得来的,自由的实现过程也就是人类获得解放的过程——这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同时唯物主义者马克思认为,人们所能获得自由的范围是由生产力决定的——总结起来其实就是那句话“要看个人的努力,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

 

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虚伪,。资本主义体系下的不公平和非正义集中表现在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这些我们都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详述。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消灭了封建制度下人身依附、血缘等级的制度,但是在资本主义劳动关系条件下,每个人以物质利益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原有的“政治压迫”变为了“资本压迫”,人们在摆脱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却又转而又陷入到受资本奴役和压迫的社会关系之中——我必须要找到工作,必须要被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不然我就会被饿死。这样来看,劳动者的生存状态依然是不自由的。

 

关于自由主义经济学说哲学体系上的根本性反驳,在《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主要剖析并反驳了《国富论》中的种种观点。马克思首次提出了自由与劳动的关系,他指出:“劳动就是人的本质,劳动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而自由主义经济观却把劳动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私有财产,把劳动看成财富的来源。马克思还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的劳动是雇佣劳动,是物化劳动,是异化劳动“资本主义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强迫的强制劳动。“异化劳动就预示着人的本质的异化,人的生存状态的被奴役,以及人的自由的丧失。”异化劳动把自由贬低为“维持个人生存的手段”,因此,不管资本主义自由学说说的怎么花里胡哨,劳动人民是不自由的,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私有制,消除异化劳动,人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才能获得生命的大♂和♂谐。具体马克思的理论我们还要在后面的文章详细讲,这里只提他对自由主义的反驳、扬弃和衍伸。



5自由主义的发展


自由主义自洛克以降,有两条重要的分支,一条是功利主义;一条是社会契约论。主线的一条发展是约翰·密尔,同时这三种思潮交织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必要进行区分。

 

自由主义思想,不仅是单纯的政治思潮或理论体系,而更是一种围绕“自由”各种观念、理论及其实践构成的文化传统。其包含理论之广,人类历史上没有一种思潮可与之比拟。诸如功利主义、社会契约论,因为用的都是霍布斯、洛克所搭建的哲学基础,所以都属于自由主义者的范畴。不过说实话,最初自由主义者很重要的出发点就是反对政府过多的“控制”,但是真要是按照边沁的幸福最大化原则、卢梭的公共意志理论,那真是“控制”到你连妈妈都不认识了。更别提约翰·密尔到凯恩斯了,连他们最引以为傲的自由市场经济都沦陷了。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做是对原旨自由主义的改良过程,只不过越改控制越多、越改里自由主义最原本信仰的“自由”越远。正如安东尼·德·雅赛所说的:“要断定谁不是自由主义者,什么不是自由主义,已经成了十分困难的事了。”

 

正所谓物极必反,这一点我在《被吞噬的中产阶级》一文中也讲到过,右派思想不能解决问题,于是主流观点倒向左派;左派思想也没能解决问题,于是又倒回了右派。以自由主义为例,从约翰·密尔的新自由主义到凯恩斯主义,“控制”可谓发展到了巅峰,再称之为自由主义估计谁都不太好意思了,所以在凯恩斯主义遇到困境的时候,复古的新保守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就是情理之中。在西方以里根政府、撒切尔政府为代表,他们削弱国有经济,降低税率,减少政府控制,打压工会,资本主义制度重新迎来了活力,并成功熬到了苏联解体,赢得了冷战的胜利。我们上文中提到的哈耶克、诺齐克就是其中代表人物。

 

新保守自由主义(或新古典自由主义,反正各种翻译乱七八糟也没有个确定的,大家知道是哪一群人就行了)的主要流派。主要的流派:新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是米塞斯和哈耶克(新自由主义鼻祖);伦敦学派———代表人物是布坎南、罗宾斯和哈耶克;芝加哥学派———比较早的代表人物有奈特、弗里德曼、斯蒂格勒和科斯等等(当然各种流派的叫法也有所交叉,比如说弗里德曼也属于货币主义经济学派)。

 

当然,新保守自由主义也在当今世界饱受批判。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大公司尤其是金融巨头贪得无厌肆意抬高杠杆发行衍生品,把经济推到了非常高风险的境地;在第三世界,哈耶克、诺齐克等人的自由主义思想被当作了资本进入这些国家的敲门砖,然而巨额的利润都被国际大资本所攫取,第三世界国家面对的只是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银行铁路等经济命脉被他国掌握。2008年全球的金融海啸可以意味着新保守自由主义思想在全球范围内的信任破产,然而现在整个世界经过不断地“左右摇摆”依然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指导思想,人类依然在摸爬滚打中不屈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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