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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江苏取消220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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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近日,江苏集中取消220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这220家企业中从2018年开始取消资格的4家、2019年开始取消资格的57家、2020年开始取消资格的154家、2021年开始取消资格的5家。


关于取消南京安普瑞斯有限公司等220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苏高企协〔202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南京安普瑞斯有限公司等220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5月21日


有下列三种行为的将被认定机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广东佛山对部分编造虚假材料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进行审查起诉,现有部分起诉书籍判决书公开。


日前,科技部火炬中心召开2021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会,会上,科技部火炬中心分析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总体形势,通报了2020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了2021年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重点要求。


会议指出,2020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全国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在技术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认定管理机构通过加强认定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了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各地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中不同程度地过于重视企业数量发展,个别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把关不够严格,一些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会议要求,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和创新服务各项工作,为“十四五”开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起好步。

一是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为牵引,优化整合本地区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服务资源,着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营造本地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良好政策环境。


二是深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各地认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认定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严格执行标准与程序,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服务便利化的要求,高质量组织开展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三是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监督机制,积极查问题、找短板,采取各种有效监督措施,把监督工作融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事中事后全链条。


四是积极跟踪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评估,着力引导支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强化使命担当,在产业关键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科技自立自强做出积极贡献。

文源:高企认定工作网  转自:知识产权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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